中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大家知道,吸毒会让人产生亢奋、幻觉等精神症状。吸毒后如果驾驶机动车,那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非常容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据统计,截至2009年10月,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就有121.8万人,而从吸毒人员的年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18到45岁之间。
拿浙江来说,该省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2万多,其中近四分之一的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何才能杜绝“毒驾”事故的发生?近日,浙江就立法为避免“毒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从1月1号起,新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正式实行,新版条例在禁毒法、戒毒条例等国家已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浙江省的禁毒形势以及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划、细化有关工作方面和程序,增强了可操作性。新条例中对毒驾做出了明确规定,据新条例第43条吸毒成瘾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责令社区戒毒的,在戒毒期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者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注销。
据报道,全球吸毒者人数已经超过了2.84亿,面对如此一个特殊的群体,世界各国对他们的驾驶资格又是作何规定的呢?
中新社驻美国记者李洋介绍说,在美国,对“毒驾”的惩治是非常严厉的:
李洋:在美国吸毒者在驾驶方面,当然是有很多严厉的惩罚,主要是吸毒和饮酒是一样的问题,吸毒在某种程度上问题会更大。我看了一下美国这边的驾驶规定,主要是对这个吸毒后果的惩治。在美国吸毒如果导致严重事故,首先就是驾驶执照会被永久吊销,然后罚款至少4000美元,视情节轻重的还会坐牢,有几年十几年的刑期不等。在美国即使是药品,比如说服药都要看药品说明或者征求医生的意见,如果有产生这种影响开车判断力的副作用都是要承担各种相应的后果,简单来说饮酒还有药品、毒品这三样在美国开车是都会被严格的管控。
众所周知,新加坡是一个法律非常严明的国家,中国日报驻亚太记者李涛介绍说,在新家坡,“毒驾”一经被查实,后果很严重:
李涛: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于吸毒驾驶以及酒后驾驶的处理也非常严格,这两种行为在新加坡都属于刑事犯罪,只不过新加坡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醉酒驾车面临的刑事责任以及刑罚规定,对于吸毒驾车则参照醉酒驾车刑罚处理规定。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吸毒驾驶的初犯者将受到折合人民币5000-20000元的罚款,以及长达六个月的监禁,重犯者也就是第二次犯罪将强制监禁最多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50000元,三次以上的累犯则是罚金15万人民币,以及最长三年的监禁。同时无论是吸毒还是醉酒驾车,在新加坡不管你是第几次违法,也不管你什么原因什么情形下违法的,都将面临着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的处罚。最后新加坡还规定了一个颇有自身特色的惩罚措施,就是如果因为吸毒或者醉酒驾驶而造成人员伤亡,违法者除了接受以上的惩罚之外还要额外被处以6下鞭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驻日本记者郭一娜介绍说,在日本,对吸毒人员驾驶车辆的惩罚是日渐严厉的。
郭一娜:根据日本相关法法律规定在日本吸毒人员驾驶将会受到处罚,2009年日本政府对交通法做了修订,对吸毒人员驾驶车辆做了更加严格的惩罚规定,具体来说此前驾驶员被发现是吸毒人员的话,将要扣25分,在此基础上还要处以三年以下的监禁或者是50万日元的罚款。新的规定则变更为要扣35分,以及5年以下的监禁或者是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扣35分也是违反日本交规扣分额最高的项目,和醉酒驾驶扣分是相同的,不仅如此驾驶员还将被吊销驾照,期限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体吊销期限将根据吸毒驾驶员造成的严重程度酌情判断。
毫无疑问,“毒驾”危害胜过“酒驾”,但是当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后,他还有资格重新申领驾照吗?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表示:
洪道德:这种规定不可能是终身的,也不可能是永久的,那只能是暂时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当这个公民他的这个吸毒问题已经通过治疗通过其他的措施完全解决了,恢复到正常的这个状态的时候,那么他完全有权利重新申请领取驾照。当然他吸毒的这个问题解决了没有,不能以他个人感觉为准,肯定是要经过法定机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做出确认,一旦确认他确实戒毒了,吸毒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那么他有权利重新获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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